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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4-2 20:55:34     浏览量:

县、区(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和《食品安全工程实施办法》以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财秘【2016】12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实施好食品安全民生工程,保障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检验室及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室有序、统一、规范建设和运行,市局制定了《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方案》,确定了2016年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单位,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1.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方案

      2.2016年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单位

                        

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和《食品安全工程实施办法》以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财秘【2016】12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在乡镇和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保障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检验室及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有序、统一、规范建设和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等一系列食品安全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全省乡镇和社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着力防控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在全市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地方积极性较高的7家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和15个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含农贸市场,下同)进行项目实施,建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为老百姓提供食品安全快检服务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有效改善基层食品安全状况。

三、设置原则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一个乡镇所建设一个食品检验室和一个批发市场建设一个食品快速检测室的原则,做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的设点布局。

四、建设标准和内容

    (一)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检验室建设

1、场所

(1)检验室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5㎡,水电、排污、通风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检验室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功能分区,应至少包括样品存放区、样品前处理区、样品检验区、试剂耗材存放区、清洗区、废物污物存放区等,并有显著标识。

2、仪器、设备及试剂

(1)仪器

检验室的仪器能够满足日常快检项目需求,兼顾便携性、易用性、集成化、网络化等特点。仪器设备应具备有线和无线连接互联网功能,可上传检测数据至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查询、分析、统计和监管等功能,且系统软件有自主知识产权。仪器应内置微型打印机,有外接打印机接口。主要仪器设备应内置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知识库。

食品快速检测仪器应至少具备检测以下项目的功能: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农药残留以及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四环素类、硝基呋喃类、磺胺类、氯霉素、孔雀石绿、组胺、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甲醇、甲醛、吊白块、硼砂、双氧水、酸价、过氧化值、过氧化苯甲酰、硫酸铝钾、火碱、丙二醛、苏丹红、罗丹明B、溴酸钾、苯甲酸钠、酱油氨基酸态氮、味精谷氨酸钠、挥发性盐基氮、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和罂粟壳等。(项目检测方法、检出限符合国家标准)。

(2)设备   

检验室应安装空调,配置坚固、平整的仪器台和实验操作台,实验用前处理工具、样品柜、器皿柜和试剂柜以及保存检品的冰箱或冰柜等实验用基本设备。

(3)试剂

检验室应配备符合开展快检项目的化学试剂等耗材。

3、工作人员

    (1)检验室应安排2名专(兼)职的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

(2)检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在接受上岗培训后,能熟练使用快检室仪器设备。

(二)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建设  

    1、场所

    (1)快检室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0㎡,水电、排污、通风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快检室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功能分区,应至少包括样品存放区、样品前处理区、样品检验区、试剂耗材存放区、清洗区、废物污物存放区等,并有显著标识。

   2、仪器、设备及试剂

   (1)仪器

    快检室的仪器能够满足日常快检项目需求,仪器设备应具备有线和无线连接互联网功能,可上传检测数据至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查询、分析、统计和监管等功能,且系统软件有自主知识产权。仪器应内置微型打印机,有外接打印机接口。主要仪器设备应内置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知识库。

快检室仪器设备应至少具备检测以下项目的功能: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农药残留以及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四环素类、沙星类、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孔雀石绿、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甲醇、甲醛、吊白块、硼砂、双氧水、酸价、过氧化值、过氧化苯甲酰、苏丹红、罗丹明B、溴酸钾、糖精钠、蛋白质、黄曲霉毒素和罂粟壳等。(项目检测方法、检出限符合国家标准)。

    (2)设备

快检室应安装空调,配置坚固、平整的仪器台和实验操作台,实验用前处理工具、样品柜、器皿柜和试剂柜以及保存检品的冰箱或冰柜等实验用基本设备。

    (3)试剂

    快检室应配备符合开展快检项目的化学试剂等耗材。

3、工作人员

    (1)快检室应安排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

(2)快检室工作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在接受上岗培训后,能熟练使用快检室仪器设备。

五、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6年3月底前。市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明确建设任务,制定建设标准,统计汇总县区(经开区)的申报意愿,下达项目计划,落实责任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9月。县区(经开区)局负责辖区内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实验场地新建或改扩建、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参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快检仪器验证结果进行招标)和安装调试、检验人员上岗前培训以及制定快检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9月下旬。市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检查验收,每一个项目形成一份验收报告,并附竣工检验室效果图上报省局、市局(10月—12月份省局组织验收)。市局将成立工作小组对县区(经开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或复验。

(四)督查考核阶段:市局将根据县区(经开区)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强化考核督查,将乡镇和社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的“一票否决”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在乡镇和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实验室的重要意义。基层是食品安全监管最薄弱的环节,通过建设食品安全快检室可以实现对食品中的部分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现场定性(或部分定量)检测,将原来单一的索证索票监管模式,上升为依靠快检技术监控食品安全的科学方式,有效构建食品安全初级“过滤网”。同时,通过对检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析,能够极大地促进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风险预警体系,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实效性和靶向性。

(二)加强领导,确保乡镇和社区食品安全快检室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县区(经开区)局要将食品安全快检室项目的实施与全面深化“六统一”、推进基层所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人、财、物等多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市局将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建设经验,不断探索更有效的工作模式,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和针对性,有计划按步骤地推动全市乡镇和社区食品安全快检室的全覆盖。

(三)严格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快检室长效运行的体制机制。县区(经开区)局要切实保障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经费,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将项目实施及后期运维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要强化食品安全快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检测人员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保持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大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快检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应用快检技术。同时,要加强快检室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食品快检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使用年限和检测效率。 

(四)明确任务,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快检室在保障基层食品安全的积极作用。县区(经开区)局应优先选择质量可靠的食品安全快检仪器设备,要加快在乡镇和社区建设食品快检室的工作进度,确保项目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成后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检验室在做好日常监督抽检和应急检测任务的基础上,每天至少完成10个批次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以及非法添加物等项目快速筛查,并将检测数据上传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室,每天至少完成30个批次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以及非法添加物等项目快速筛查,其中,农贸市场(菜市场)每天至少应完成15批次的检测任务,并将检测数据上传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附件:2

2016年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单位

单  位

乡镇所食品检验室建设

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
(含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室建设

全市合计

7

15

枞阳县局

1、枞阳所

2、老洲所

1、枞阳凤凰山菜市场、

2、狮峰山菜市场

铜官区局

1、建设西湖所

2、长江路所

1、幸福村市场

2、蓝天市场

3、小街市场

4、春城农贸市场

5、新湖家园农贸市场

6、隆门白肉市场

7、绿源农产品市场

8、五松瓜果市场。

义安区局

1、顺安所

2、五松所

1、铜陵城北农产品贸易大市场

2、顺安牡丹城农贸市场

郊区局

1、大通所

1、白鹤市场

经开区局

1、安徽中业农产品交易公司

2、铜陵开发区新城市场

合    计

7

15

  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